第二八零章 都是生意(下)-《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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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按连富光所说,又好像办的不是很成功,似乎大家都反对?

    日后拿下南洋,不能凡是旧时代的政策就全都抛弃,还是要做到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

    若此法真的有用,倒也可以保留下去。

    心里也明白,单凭这些人的话,只怕十句话里夹着三两句假话,遂道:“这样吧,你在前面引路,带我去一趟公堂。公堂负责这些个慈善的,叫什么?”

    “回大人,就是【weeskamer】,我们叫武直迷。”

    “哦,那就一并过去,我去那边看看,顺便看看这济贫院的账本。”

    “是,大人这边请。”

    回话完毕,便主动在前引路,引领刘钰等人来到了巴达维亚的华人公堂。

    公堂外,悬挂着两块木牌匾文。

    【公者平也,平公察理;堂者同也,同堂论事。公堂者,所以奉公勤民。凡有利于公者,无不咨而谋之,举而措之,以笃庆士林也。】

    【情有真伪,事有是非,非经公堂察论,曷以标其准。】

    虽然不如大顺的县衙气派,只是个大型民居改的,但这公堂外立着的木牌上的字,已是有那么点意思了。

    大堂内的桌上,摆着一套厚厚的《大顺律》,压在上面的,则是一套《巴达维亚法令集》。

    许是没想到刘钰会来,连富光赶忙将那本巴达维亚法令集放在一旁,不再使之压在《大顺律》的上面。

    可刘钰已经看到了,便问道:“你们平日断案,是依照《大顺律》?”

    “正是。”

    “若是《大顺律》与巴达维亚的法令起了冲突,听谁的?天朝与巴达维亚,熟大?”

    这是个送命的问题,连富光也不敢回答,心说你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至于吗?

    刘钰笑了笑,坐在正堂的桌上,抖了抖那本自己都没看过的《大顺律》,随便翻了几页,扔到了一旁。

    心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朝廷没本事拿下南洋,若真的苛责这些人数典忘祖、以致让巴达维亚律法高于大顺律,那就纯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武直迷呢?把那济贫院的账本拿来,我要看看。”

    现任的武直迷急忙将厚厚的账目拿来,上面当然都是汉字。

    刘钰翻开,看了约莫小半个小时,终于看出来了点门道,问道:“你之前说的那个死后没人抬棺的武直迷邱祖观,是哪年担任武直迷的?”

    “回大人,西洋历1705年。”

    刘钰将账本往1705年翻了翻,发现这个账本,几乎是以1706年为分水岭。

    1706年之前,大部分入账,都是主动捐助的,足见华人并不像是连富光所说的,一心只想着自己,也是有恻隐之心的,愿意做慈善的。

    多的几十荷兰盾,少的三五个铜板,甚至还有一两个铜板的。

    但从1706年开始,账目一下子不对了,收入暴增。

    密密麻麻的出现了结婚“捐”款;死后“捐”款;烧纸“捐”款;垄断坟地卖坟,等等收入。

    但连富光说的“奴婢死后必须花25文钱买坟地”的收入,只占很小的一部分,看来城内的七八千华人,并没有多少家里养奴婢的。

    抖了一下账本,刘钰问道:“1706年,是出台了什么新规定吗?”

    “回大人,那时候唐人多有无赖赖账者,经常假借离婚之名,赖掉一部分账目。所以甲必丹、雷珍兰、武直迷多向总督建言。那年便有了规定,所有唐人要结婚,必须要到甲必丹那登记,由甲必丹颁发结婚证。凡结婚,要向济贫院捐20文钱。”

    他的话,只说了一半,还有一半是必须要给甲必丹“喜钱”,因为只有甲必丹手里的大印才能压在结婚证上,不给钱是没法结婚的。这可不是工本费,而是甲必丹的“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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