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三章 毁尸灭迹-《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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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确实没有外人,都是巴达维亚的大家族,平日里跺跺脚,南洋华人圈子都要震动的人物。
这时候却一个个没了算计。
“连兄,我们还是让你给出个主意。公司这么说,显然是撑不住了。你觉得,咱们要是把城里的唐人都鼓动起来守城,能不能守住?”
一个雷珍兰刚说完,陈忠实就骂道:“愚蠢。便是我们想要帮着公司守城,公司还担心城中唐人中有细作,如何肯用?”
“若是来围攻的,是布吉斯人、爪哇人、马打蓝人,公司还能用我们。可既是朝廷的大军前来,公司哪能信得过我们唐人?”
连富光点点头道:“忠实老弟说的没错。就算咱们提出来,公司也不会用唐人帮着守城的。”
“只怕不但不会用,还觉得你是朝廷的细作,要让唐人假意守城、趁机作乱。到时候,先把你抓起来……”
两人这么一说,其余人顿时明白过来,心道确实不行啊。
可要是城中的华人不帮着守城,就城里这点兵,再加上总督带回来的士兵,怕也难以守住啊。
要是荷兰人信得城中的唐人就好了。大几千人,很多人都会武艺,手里也都有火枪。
凭着他们眼里固若金汤的巴达维亚城防,说不定就守住了。
然而……
这时候,又有人道:“若真守不住,多半荷兰人也会撤走。他们有船,便是陆上不行,海商荷兰人怕过谁?”
“咱们要不就待总督大人回来,诉说一番,将咱们的家产都装上船,跟着一起去荷兰?”
“咱们也算是为公司出了好大的力,和总督也都熟识。逢年过节,孝敬礼物也不少,咱们也都会说荷兰话。到了荷兰,只要有钱,不也一样快活?”
有人叹了口气道:“你真是傻到家了!咱们在这里,因着有几千唐人,需要咱们做甲必丹。”
“若真去了荷兰,你我不就是个毫无用处的大肥羊?既不需要你我做甲必丹、雷珍兰管辖唐人;我等手里又怀着无数金银。这不是往虎口里送?”
提议一起跑路到荷兰的那人反驳道:“难不成留下来就不是羊入虎口?朝廷会怎么处置咱们?还不是死路一条?难不成荷兰人吃人,朝廷的人就不吃人?到时候,给你我安一个做逆官的罪名,家产就全都充公了。”
“去了荷兰,至少还有一条活路吧。”
一说到朝廷,这些人都有些害怕了。
朝廷什么样,他们有个模糊的印象,对待他们这些富户,就算没有罪名都会想些罪名、助捐之类的,榨取钱财。何况,他们身上早已有抹不掉的罪名。
这时候也没人感叹什么早知今日悔不当初。毕竟当初谁也没想到,朝廷能下南洋啊。
朝廷与荷兰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朝廷是华人的朝廷。
朝廷用不着从巴达维亚本地华人这里,找甲必丹和雷珍兰。且不说朝廷不太可能沿用包税制,就说管辖百姓,朝廷何时缺过官儿?
到时候,朝廷说不定为了稳定,会对当地土著的一些贵族、酋长们好一些,稳固他们的地位,以求统治。
可他们这些甲必丹、雷珍兰,对朝廷可真的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甚至不如他们之前瞧不上的爪哇土著雷珍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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