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六零章 相对的仁义-《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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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要是募民垦殖一个给多少补贴,你们多半也干得出来在海上把他们全弄死骗补贴的事。但雇人干活就不同了。”

    “所以,你们也放心,朝廷不会因为迁民垦殖死一半的人,就治你们的罪。”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尽管问。”

    听到刘钰连这个也考虑到了,商人们也就没什么不放心的了。

    虽然具体的细节还没谈,但他们凭借多年的经验,也大约考虑到了该怎么办了。

    地,肯定不是第一年就能垦殖出来的。

    垦殖是需要花钱的。

    这都需要投资。

    包括买耕牛、铁器、农具、籽种。建造房屋居住,虽说南洋不冷,但最起码也得遮雨。

    至于怎么赚钱,那也简单。

    稻米贵,干活的就不吃稻米呗。

    种点木薯、地瓜、土豆、菠萝蜜之类的东西,给干活的吃。

    日本那边不也是这么干的吗,大米要卖了,再买便宜的粮食吃。

    至于找人,那也不用他们亲自去办。

    只要产业做起来了,自有人会在灾区或者各地收购人口。

    比如说欠了高利贷的,十两银子对佃农来说就完全还不起了。到时候,出十两银子还了债,给人口贩子点中介费,去南洋干活还债就是了。

    当然,在大顺这不叫奴隶。这叫契约长工。

    又或者,沿海的地方遭灾了,将来肯定会有专门的产业链的。人口贩子带着粮食,去灾区挑人,跟逛牛马市差不多。挑好人之后,沿途准备粮食,把这些人或者送到船上,收钱走人;船把他们送去南洋,那边接手就是了。

    以这样的成本来算,肯定是赚钱的,而且还是赚很多那种。

    再想想,也确实如刘钰所言,真要是将来南洋发展起来了,还真怕黄河不泛滥呢。

    就算是将来种棉花、种靛草,也得先把粮食问题保证了。保证了粮食,日后再往那运人,成本就更低了。

    再算算,就打平均成本二三十两银子一个人,以朝廷漕米固定价一两二一石来算,应该一二年就能回本。

    日后就全都是赚的了。

    他们内心也明白,自己和小农不一样。

    所谓庄稼不收年年种。

    可对小农来说,今年不收,就意味着破产,意味着要把仅有的土地卖出去,或者借高利贷。

    而对他们来说,今年不收,最多赔钱,并不会逼到卖地筹钱的地步;明年收了,去年赔的钱,也就赚回来了。

    况且,种大米,按照南洋正常的米价,可能收益低一些;按照朝廷定死的买办价,可是不低。

    不过这是漕米,搞不好要掉脑袋。那就先保证漕米的产量,在保证之后,日后什么赚钱就种什么呗。

    想来朝廷会拨一些土地给他们,而起肯定不会小。只要能保证漕米,拨给的免税的土地,日后种什么只怕朝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些人甚至从当年甘蔗园和糖厂的经验中,想到了一些对付可能的长工逃亡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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