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二五章 觉醒(一)-《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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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其余产业的市场,因为小农经济,和村子地主经营小工商业的缘故,实际上并不大。
能投资的铁矿、煤矿、机械制造等,这几年也只是缓步发展,并没有井喷式的迅速发展,能投的方向也不多。
淮河正在修水利,倒是很多荒田在修完水利之后会变成好田。
然而朝廷不准这些商人插手。
准备把那些水利增值的土地作为国有地,在淮河地区搞出足够的基本盘“官田永佃不得卖”的类似均田制的自耕农。
一方面为了赚回来荷兰人债务的利息,另一方面也是朝廷在废弃运河国策之下,必须要保证南北之间的陆上稳定,要准备置至少五万户官田永佃农,主要是退役士兵。
本来商人想着,朝廷修淮河缺钱,真要是确定修淮河了,也可以投资买荒地,朝廷得了钱,他们也得了地。
奈何大顺依旧是严重的抑兼并、保小农国策,坚决禁止大商人在“畿内”搞任何形式的土地开发。
包括收地搞大田经营种棉花,农场经营,也坚决禁止。
所谓畿内,是个非常明确的概念:嘉峪关以西、松辽分水岭以南、广西以北、到东海。
过了松辽分水岭往北、西域、南洋、鲸海、虾夷等地,若有本事,就是买一百万亩地去开发,朝廷一个屁都不会放,反而会该给政策给政策、该减免三年减免三年。
这种情况下,这些身家最厚的大股东们,其实是被逼着只能往工商业、而且还是刘钰允许的工商业上投了。
也因而,种种限制之下,他们的资本其实没有太多地方可去。这也造成了松江府这个特殊的“迁茂陵”政策下的畸形之地,贷款利息是逐年下降的。
贷款利息逐年下降,大商人们对利润率的底线也就逐年降低。
大顺算是“亡羊补牢”了一波。
在人头税摊入土地税、国税君子远庖厨政策地方摊派导致土地价格暴跌、地租猛涨、自耕不如佃的背景下,依靠出台的种种政策,至少将松江府一代的大豪商能接受的利润底线,从30%,降到了12%左右。
这已经是极限了。
而且只是在松江府畸形有效。
因为松江府已经实行了十一税改,国税从三十税一涨到接近九税一,极大地减轻了自耕农的负担。
亩税涨了,自耕农的负担减轻了,松江府的土地所有权涨价了,地租已经最高达六成了,不能再高了,投资土地收益率下降了,钱开始往工商业上走了。
这些商人也知道和朝廷对抗的结果,更明白大顺保小农以稳江山的政策,都做到上百万身家了,也都是人精了。
这种情况下,这是大股东、大豪商们,对这一次分红利润虽然也期待,但至少昨晚上还睡得着觉。
反正是赚了,再不济还有刘钰承诺的最低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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