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 渗透的地狱-《魔王魔王发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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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里也只有一个独行的冒险者。
矫健的身姿,面无表情的脸,还有简陋的皮甲与一把保养的很好的剑,这是他浑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
在他的身后,躺着三四个水鬼,已经被砍成了几截,脑子已经被掏空。
“真是,我为什么就没有被有钱人看上?人家住阿皮杜的城邦上层,我在威勒的屎坑里杀水鬼……”年轻的冒险者抱怨着,同时甩了甩剑上的血迹,打开绑在胸口的小瓶子,仔细的涂抹上保养用的炼金油。
在野外,武器是最重要的,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接着,他找了一块空地,劈了些柴火,拿出刚刚从水鬼身上掏出来的脑子,掺和其他材料,开始熬煮。
这是一种简单的炼金药水,可以制造出水鬼巢穴的味道,驱赶野外的其他危险,比如狼群或者爬行蛛怪之类的,他们不会靠近水鬼巢穴,有这种药水,就可以安稳的睡一觉了。
年轻的冒险者们叫做格温,只有二十岁,对冒险者而言可以算是孩童,不过也已经从业三年整,不算是雏儿了。
熬煮药剂需要一点时间,所以他盘坐在旁边默默等待,然后开始数钱。
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格温尤其珍视自己的金钱,因为雇佣兵和冒险者们都是穷鬼。
“一个铜板,两个铜板,三个铜板……十二个铜板。”
“一个,两个银币……六个银币。”
“一个金币……啊,只有一个金币。”
全部财产,十二个铜板,六个银币,一个金币。
很富有,很舒服,居然还有一个金币,自己最近攒钱的速度也快起来了啊,等这次任务做完,就回去买那个小房子,虽然现在不够,不过加上这次的报酬,就够了。
有了房子,就算是在阿皮杜立足了,也可以把亲爱的爱丽也接过来了,之前是实在没办法,毕竟这里的情况和晚风城不同,他住在一个很小的套间里,而租金却比晚风城一所宽敞的房子还贵,并且每个星期都要付房租,一天也拖延不得。
他作为一个等级2的职业者,而且极为年轻,得到了大东家的赏识,才能在三年内攒齐一套房子的钱。
而且,绝大部分都来自这一个任务。
这一个任务,报酬是整整十个金币!
不是别的那种小金币,而是厚实沉重的帝国金币!
为了这个任务,他已经在荒野过了几个星期造孽的生活,恐怕事后需要休息半个月才能从灾难和流浪中恢复过来之后。
不过没办法,这都是为了爱丽。
一想到那个穿着围裙,在农田的田埂上对着他笑,还给他做面包的女孩,他就忍不住咧开嘴角。
努把力,就可以在阿皮杜立足了。
很快,药剂熬制好了,他撒到周围,忍耐着那股臭气,反正一会鼻子就麻痹了,然后就闻不到了。
熄灭火堆,让周围陷入黑暗。
他就抱着剑,坐在树干的分叉上,进入了梦乡。
睡在树干上可以很好的隐藏自己,而漆黑的沼泽地本身就是很好的掩蔽,有药剂的影响可以很好的避开大部分野外的掠食者,没有火光则可以避开一些心怀不轨的人。
再说了,他也不是真的睡的很死,一旦有任何异动,他绝对可以立刻醒过来,这是一个野外的冒险者必备的素质。
要知道——他可是在精锐雇佣兵团里出身的,是佣兵行会职业的那种,他出身的兵团,顶头上司赫赫有名,是瓦尔德公爵的女儿!
光是出身这个兵团,就已经足够他达到等级2,虽然他已经离开兵团到阿皮杜独自闯荡了,不过这个名头加上年纪轻轻的等级2,让现在的大东家对他重视的很!
甚至于连这个任务都交给他了!
寻找恶魔的任务!
最近,有人在阿皮杜附近进行了一场献祭仪式,一个原本的教会牧师杀死了十二个个男童,把他们的血涂的满地都是,甚至,这十二个男孩之中,有他心爱的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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