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不值一提-《我的女朋友是九叔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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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守一其实一直以来都不喜欢有人跳开书去做一些脑洞大的思考。

    毕竟该说不说其实这件事本质上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就像炳叔,祝守一其实可以不厌其烦的与他说明清楚。毕竟也是希望炳叔对于情况有所了解。

    那么这里说回上文。

    上文里说到了那个九灵元圣的道德方面的情况,这里祝守一是想做一个补充。

    有人质疑说,九灵元圣等并非玉华州居民,不能用谋反来形容他们吧?

    在这里祝守一觉得可以解释一下,其实明朝法律并无对外来侵略者的处置条例,这是因为法律的固有性质导致的,法律的定义就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具有一定文字形式,由国家政权保证执行,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律是具有地域性的,只对本国境内本国公民起效,法律即是惩罚也是保护,非本国公民就不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

    九灵元圣的九曲盘桓洞所在地不明,但从原文看应该与玉华州离得很远,因此严格来说的确不能用法律来衡量他,因为他们根本就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既然认为黄狮精罪不至死,那当然前提就是用人类的法律来衡量黄狮精等,所以要讨论这个话题,就要先假定九灵黄狮等属于玉华州居民,才能继续,是在一个预设的前提下对七狮的行为性质进行的类比和说明。

    原著作者对法律的认知是很清醒的

    弄清楚了黄狮九灵行为的性质,我们再回到最开始的问题:九灵元圣与他的孙儿黄狮精,究竟有没有道德?

    认为九灵元圣和黄狮精有道德,一般有三个理由:

    一,黄狮精和九灵元圣都是不吃人的妖怪

    二,黄狮精买东西还给钱

    三,九灵元圣的主人评价它是“久修得道的真灵”,“等闲也便不伤生”

    对于这个问题,祝守一的看法是,道德与善良之间不是等于号,道德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规范,而善良是一种天性,两者是有区别的,你可以说一个人性格善良,却不能说他“性格道德”。

    从原著看,黄狮精和九灵元圣的确是不吃人的。黄狮精对于来卖猪羊的人类非常客气,性格软弱,吃过人的可能性非常小,九灵元圣既然“等闲也便不伤生”,当然就更不会吃人了。

    虽然黄狮精还有一个来历不明的美人,与偷来的兵器一起提起,非常可疑。但是在原著没有明确说出来由的情况下,我们就采取无罪推定原则,往最好的方向想,比如你情我愿之类,排除这条疑点。不构成黄狮精危害人类的证据。

    当然如果坐实是强抢民女那么黄狮精就不得翻身了,又是一条死罪。就当黄狮精是一个天性善良的妖怪。

    但是善良并不代表有道德。黄狮精看到王府放光就深夜潜入盗取宝物,开钉耙宴请祖翁来欣赏自己偷的东西,被打上门来就请祖翁帮忙报复,虽然平常不伤人,但是听祖翁说要迁怒凡人,绑架人类也是毫无意见。黄狮精的种种举动,看不出有什么原则性,我们就不能说他是一个有道德的妖怪,最多说,黄狮精是一个相对善良,潜在危害较小的妖怪。

    那么关于九灵元圣有没有道德?

    九灵元圣和黄狮精的情况有所不同,黄狮精虽然平日没伤人,但那是在没有起冲突的前提下,他并没有给自己制定一个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就好像动物园里有些圈养的野兽在失去了野性之后也对人类没有敌意,你却不能说它是有道德的。而九灵元圣的“等闲也便不伤生”是建立在久修得道的前提下,是后天性的自发行为,可以算进道德的范畴。

    但是,即使是这几点,黄狮九灵也不是没有水分的。

    黄狮精花钱买东西,能证明黄狮精是善良的好妖精吗?

    在很多人心目中,妖怪就应该是阴森恐怖,与人类水火不容的,因此看到黄狮精居然买东西付钱,就很容易代入自己的想象,把黄狮精想象成一个百年不遇的大善妖。

    但是,原著中妖怪和人类的关系并不是那么简单,就拿孙悟空,猪八戒来说,原著中看见他们长相的,有害怕的,但也有不怕的,即使是害怕也是开头怕一下,缓过劲来就继续谈笑风生。在大部分西游人类看来,这一猪一猴,也仅仅是长得可怕的丑和尚而已,仅仅是丑些。放现实中,你看到一头大猪跟你打招呼,会是这样的反应吗?

    在六耳猕猴那段,孙悟空打死的强盗,现实中有人会长成这样吗?但是在原著里所有角色都默认他们是人类,所以黄狮精的小妖出去买东西,其实并不是什么很难理解的事情,如果西游人类脆弱到看见一个虎头虎脑的家伙就跑,那唐僧他们根本就取不成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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