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虫,虫!-《我混进了妖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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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签了合同之后,余数就把原来的房子退了。
之前的房东老大爷人挺好,没扣余数押金,还把剩下的租金都退了。
老大爷误会了余数搬家的原因,临走的时候唉声叹气地跟余数说:“王大姐这人嘴确实坏,也爱管闲事,你要走,我能理解。”
余数听到这话,便知道那王大妈在老大爷面前嚼过舌根。
搬到新家之后,余数又花了十几万买了辆代步车,方便以后去市区。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余数站在院子门口伸了伸懒腰。
住在这里比他想象的还要好,院子后面有一片荒地,房东跟他说这地是他们家的,平时没人管,余数平时可以种点菜。
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小池塘,里面有鱼,应该不多,但闲暇时去钓钓鱼应该没问题。
就这样,一人一猫一鼠就在这郊区的老宅中安顿了下来。
余数平时还是像往常一样,修炼法术,学习《妖怪百科全书》,偶尔也在天都群里跟九尾他们哈哈牛逼,不时地给他们传一点视频过去,给他们解解闷。
他在郊区住下的第三天,接到了林欣儿的电话。
得知余数搬到了郊区,她执意要过来看看,余数便开车过去把她接到了老宅这里。
到了地方,林欣儿惊奇道:“这地方好唉,风景好,房子也大,怪不得余数哥哥你要搬来呢。”
余数笑了笑,这就是林欣儿的思维方式。
如果换成袁依依,恐怕会说这房子离市区太远,用电用气都不方便,更别说上下班那超长的通勤时间了。
没有谁对谁错,这是他们从小到大生活的环境造成的差别。
林欣儿是个富家千金,脑袋里哪有什么柴米油盐酱醋茶,她只是觉得这地方跟她从小住的地方很不一样,所以比较新奇。
其实,真让她住一段时间,或许她又不会这么想了。
林欣儿第一天来,感觉哪哪儿都有意思,见到老式的那种大锅灶,得知是用来做饭做菜的,非要余数中午给她演示如何使用。
等余数演示完了之后,她又撸起袖子要亲自上。
“你会做饭?”
看着林欣儿一身的名牌和细嫩的手指,余数对此表示怀疑。
林欣儿却拍了拍胸脯:“余数哥哥你别忘了,我家可是做餐饮的。”
“那行,你试试。”
半个小时后,余数就后悔了。
他看着锅里黑乎乎的一团,眉头皱成一个川字。
半个小时前,锅里黑乎乎的这一团还是一块漂亮的五花肉。
林欣儿说要做她的拿手菜——红烧肉给余数吃。
余数看她胸有成竹的样子,还以为她真会,没想到做出了这个玩意。
“余数哥哥,这个灶我第一次用,没控制好火候。”林欣儿可怜巴巴地为自己找借口。
余数叹了口气,这何止是没控制好火候……
“算了,还是我来吧,不然中午这饭吃不成了。”
“哦。”
林欣儿乖乖地退到了一边。
她虽然做饭不行,但绝对是个一流的捧场王。
“余数哥哥你好厉害。”
“余数哥哥你以前是大厨吧。”
“这菜比我家厨师做得还要香。”
虽然林欣儿说得非常夸张,但是这么个大美女在旁边捧场,余数也有些飘飘然了。
吃过饭后,余数拿着一个出头在院子里面锄草,林欣儿弄了个簸萁在旁边要帮忙。
“你还是去坐着休息会儿吧,这里草比较深,你又穿着裙子,别被茅草剌了腿,回头痒得受不了。”
林欣儿把下巴一扬:“你别把我想得那么娇贵。”
“这里指不定有什么毛毛虫,蜈蚣之类的,你不害怕?”
听到毛毛虫和蜈蚣,林欣儿明显有些紧张,不过还是强装镇定道:“我不怕。”
余数点点头,由她去了。
院子里面的草并不算多,只不过角落这一片长得比较旺盛,余数想着把这一片给清理干净,以后在这里种一点花花草草,给院子增加一点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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