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和她的晨学弟(1)-《少年的迷恋[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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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和她的晨学弟(1)
番外七……莎莎和她的晨学弟(一)。
钱莎莎第一次见到晨一肖,是在刚升入大二那天的秋天。
那会大一新生入校,她身为学生会一员,又是羽毛球社的社长,要忙的事情自然很多。
然而,那阵子她刚和前任分手,情绪实在积极不起来。
前任是她的初恋,高中就在一起了,对方和她同届,年龄大她一岁,长得好看学习也好,对她也好。
钱莎莎家里有钱,上面还有个哥哥,从小哥哥就各种宠她这个妹妹,父母也宠,对她没什么要求,只希望她快乐平安,考什么学校都可以,况且白城就有不错的音乐大学,能不离家自然最好。
而初恋的情况则有些不同。
初恋叫陈一韶,老家不在白城,是在西北方向的一个从来没听过的小镇。
陈一韶家里的条件很一般,但他从小读书就好,成绩向来都是小镇第一名,他初中快毕业时,他父母下定决心,将他寄送到了白城的亲戚家里。
这也是陈家唯一的一个住在大城市里的亲戚,关系不算近,但好歹沾亲带故。
对从来就没什么见识又老实巴交的陈家父母来说,这样大城市的亲戚,肯留着儿子在家里住,照应着,已经非常不容易。
所以,他们从来不敢多提要求,每个月努力积攒下的钱,一部分给儿子作为他在大城市的学杂零花,另外一大部分,则都给了亲戚作为食宿费。
那家亲戚的家境也只是普通,家里是陈旧的两室两厅户,也就七十多平米,夫妻俩一个在小饭馆当厨师,一个早早下岗在家,家里还有个年纪比陈一韶小三岁的男孩子。
因为陈一韶的到来,原本就略显狭小的房子愈发显得窘迫。
亲戚夫妇俩安排陈一韶睡在自己儿子的房间,起初是让他打地铺。
后来天气渐渐冷了,就给他买了个折叠床,白天收起来,等到两人放学做完功课要休息的时候,再展开来铺上被褥睡觉。
麻烦是麻烦了点,但好歹也算能睡个好觉。
陈一韶是个话少但自尊心很强的人,从小镇到大城市,加上寄人篱下,以及多多少少能感受到亲戚一家人对自己隐约的排斥,使得他个性愈发沉默寡言。
他心里多少清楚,如果不是父母每个月省吃俭用寄给亲戚夫妇的一千块钱,对方根本不可能让他住下。
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更努力读书,考一个好大学,只要进了大学就能搬去宿舍住。
父母就不用再那么节省着贴钱给亲戚家,自己也不必再忍受亲戚家小孩嫌弃的目光和他每天同睡一个房间。
拿钱莎莎多年之后的目光来看,她和陈一韶,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的成长背景不同,个性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也完全不同。
可喜欢上对方的时候,她才十六、七岁,只懂得喜欢和不喜欢,哪里会考虑其他那么多。
她喜欢陈一韶,他是年纪第一,话少安静,从来不跟着其他那些男生打打闹闹疯疯癫癫。
她总觉得,他的身上有一种和同龄人不一样的气质,深沉,像一本她从未读过的书,她想翻开书页好好品味,将他读懂。
钱莎莎家里条件好,父亲早年做生意,投资了很多固定资产,家里一个月光收租金的钱就要十几万,钱母早就不上班了,请了阿姨,每天变着花样给家里几个人做各种好吃的。
钱莎莎的哥哥是学计算机的,大了她很多岁,早已大学毕业,投资开设了属于自己的网络公司。
虽然规模小,但发展稳定,赚的也不错。
家里人都宠钱莎莎,每个月她光是零花钱就有好几千……在她还是高中生的时代,这是非常多的一笔钱。
钱父早就放话,家里不用莎莎赚钱,哪怕她以后考不上大学找不到工作也没事,家里那么多店铺投资,随便移几套给她,她可以躺着收租,或者照她的意愿开她喜欢的店,都可以。
这样轻松愉快无压力的家庭环境下成长起来的钱莎莎,到十六、七岁的时候,脑袋里面,没有比自己喜欢的男生是否喜欢自己更重要的事情了。
她追陈一韶花了整整八个月。
从高一的初春,直至高二的秋天。
当他第一次停步等她,然后轻轻牵住她的手时,钱莎莎决定这一辈子都不要和他分开。
然而,现实总是无情。
陈一韶的家庭背景,注定了他的生活方式。
他这辈子,所有想要的一切,都必须得靠自己的努力打拼才能获得。
他必须努力学习,必须考上名牌大学,必须拿到奖学金。
高三毕业的夏天,陈一韶去了北城,而她留在了白城。
钱莎莎不是没想过和他考同一个学校,可是她是学音乐的,专业是钢琴,白城就有最好的音乐学院,而他所在的学校根本就没有钢琴这门学科。
可那会钱莎莎脑热心热,仍旧一心想要考去北城,哪怕不在同一个学校,能在同一个城市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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