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公诉人的陈述,主要的表达点,也就是让审判长听到的表达,想让审判长知道——周立和何平之间主要的矛盾点是由于执法产生的因素引起的。” “从这一点看,那么,公诉人陈述的有一定的道理,只不过.…” “苏白太会抓点了.…” 后面这一句话,罗大翔只是在心里面默念,没有说出来。 “只不过,被告方委托律师苏白一直抓住的点是,即使产生主要矛盾是由执法产生的因素,可是是何平等人动手殴打在先。” “法律没有赋予执法人员殴打他人的权利。” “也属于不法侵害,属于个人的原因,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问题。” . … 评论区有人留言:“说白了,是不是和判定不法侵害有关系?” “如果是在执法过程中,就不能判定不法侵害了?” 罗大翔点头:“对的!” “不过你说的并不全面,不是在执法过程中,而是认定在一开始何平等人的行为是不是在进行执法。” 评论区内的众人,在得到准确的答案后,反应了过来。 明白了先前苏白和蔡万强辩诉的论点在哪里。 . …. 与此同时。 合议庭商讨室内。 根据刚才公诉人和被告方委托律师相互之间的答辩阐述。 林友平心里面对于双方的争执判定已经有了大致的想法。 只不过.… 这个判定直接决定了,周立是否会被判死刑。 在一审的判决和一审认定证据以及认定的法律角度而言。 一审依据的是,周立杀害了执法人员,但是并没有从防卫的行为进行出发考虑。 主要是因为在当时,周立只是请了法律援助律师,没有从这方面去考虑。 这一次二审,在庭审上,苏白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 所以.… 他倒还想听听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的看法。 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分别是张波和冯源。 在林友平询问两人的看法时,张波和冯源都表达了一个观点。 那就是——赞同苏白的陈述观点。 张波开口: “虽然说何平当时是在执法的过程中,也在执法的时间段内,对于周立进行处罚是他的法定权利。” “可是动手却不受法律的管制,也没有什么条款可以让其行使强行执法的条件。” “我其实是赞同被告方的陈述观点的。” “执法权并不代表着可以任意使用,如果进行任意使用的话,那么对于一些普通人而言,可能存在着巨大的隐患。” “如果二审判定公诉人胜诉,那么影响力太大,说不定就给了执法人员一个错觉,可以随意的进行执法,那么法律就起不到约束执法人员的作用。” “换句话说:把何平的行为,判定在行使正当的执法权利,就相当于直接把人分成了369等。” “无论怎么样,我都不同意判定公诉人的说法正确!” 冯源点头:“我同意张波的说法。” “.…这个公诉人提出来的问题有一点小矛盾。” “不管检方怎么控告,这个案子都不可能说判定执法权大于其他法律权益。” “林副院长,伱心里不是已经有了想法了吗?” 冯源笑着开口: 对于张波和冯源的表态,林友平笑着点了点头:“的确是有想法了。” “你们的观点我明白了,这个案子最关键的判定我也清楚了。” “等待开庭进行相关的判定吧。” “嗯。” 张波和冯源点点头。 . …. 很快,休庭结束。 庭审继续开始,合议庭成员回到审判台上,林友平坐在审判长席位上,敲响法槌。 “继续开庭审理。” “现合议庭对于休庭前的辩诉情况进行总结:” “检方认为,在本次案件当中,周立故意杀人,并且认定何平属于在执法过程中遭受到了被故意伤害。” “被告方的反驳点认为,率先动手的并不是周立,周立采取的是防卫行为,并且认为何平,在动手时已经不是在执法,而是在依照着个人的主观意愿,在发泄自己的情绪。” “对于以上的总结,检方和被告方认为还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 “或者说有没有什么还需要继续补充的地方?” 苏白:“合议庭总结的很到位,没有需要继续补充的地方。” 蔡万强:“没有需要继续补充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