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莫桑喜欢到处去游玩看起来不太靠谱的样子,但他是个真正的练家子,金绅都不是他对手。 更何况是封誉这种没什么战斗力的。 封誉被他提住衣领,很轻易就扔出了医院大楼。 封誉挣开莫桑的钳制,满眼阴郁地盯着他,“你是晏承之身边的人吧?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 莫桑原本已经拍拍衣服准备回去,一听这话马上转身,扯着封誉的衣领把他按到一旁的石柱上,手指很嚣张地指着他额头。 “我警告你,别再这里哔哔,也别再来招惹叶铃兰,小心我把你三条腿都打断!” 莫桑本来就是糙汉装扮,耍起狠来那双眼睛怪吓人的。 封誉有一瞬间被吓到。 莫桑冷哼一声,放开他,“滚吧。” 封誉盯着莫桑看了几眼,嘴角阴沉得厉害。 但他最终什么都没有再说,转身走了。 追出来劝架的金绅,表示有被惊到。 “干嘛用这种眼神看我?”莫桑摆了个造型,朝他一抬下巴,“我今天比较帅?” 金绅失笑。 莫桑一直都是这样,充满正义感,遇到不平事就会出手。 好几年前,莫桑在国外看到有个女人被抢钱包,人生地不熟,他都敢冲上去帮忙。 结果得罪了当地最大的飞车团伙,被追了十几条街,左边额头上那条很深的刀疤,就是这么来的。 这个飞车团伙行事狠毒嚣张,连当地的警察都不敢管,最后还是晏承之亲自出马,花钱摆平了这件事。 不然莫桑这时不是断手就是断脚了。 提起那件事,莫桑由衷道,“所以说还是咱们老板厉害,在那种混乱的小国家都能走通关系。” 钞能力,真的很不错。 跟金绅插科打诨几句后,莫桑就想溜。 “那啥,苍蝇都赶跑了,我就不回去守着了。” 莫桑喜欢自由自在,这种守人的工作,他做不来。 莫桑说完就跑。 看到莫桑脚下生风的样子,金绅有些无奈。 莫桑在侦查这一方面的能力确实过硬,但是,如果让他接替自己的工作,替晏承之处理公司的事务,恐怕他做不来。 金绅觉得,自己有必要要跟晏总商量一下,重新特色一个人到迅联去当副总。 他还是更愿意留在晏承之身边当助理。 金绅回到病房,告诉叶铃兰,“封誉已经走了,这段时间应该都不会再来医院纠缠。”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