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理藩学(下)-《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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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二的思路,就是把承包世袭化,也就是变相的激进的地主所有制改革。

    比如这个柴明达尔,包了四个村子。那么,直接画个圈,丈量出这四个村子的范围,直接给这个柴明达尔永久承包。

    从法理上讲,原本是这四个村子的土地,是政府的。柴明达尔只是帮着政府征税。

    而现在,则是把这四个村子,直接打包,税还是按照原来的收,但土地的永久使用权归柴明达尔了——政府向柴明达尔征收土地税,法理上是柴明达尔是向农民收租子,而不是做包税人来帮朝廷收税。

    农民依旧是农民,并不是农奴,柴明达尔也没有支配这些农民的法律授予的权力。

    迁徙也好、跑路也罢、换家也无所谓。

    总之,殖民政府认亩,不认人。

    也就是一种激进手段,打碎村社传统、敲碎土地所有权弄不清楚的问题,把一群界于地主和税吏之间的角色,通通快速地主化。

    日后你是搞种植园,把地租给工商业者、驱赶百姓逃亡;还是强迫百姓种植稻米、棉花;亦或者你就没有上进心就是要靠收租子活着,这都方便。

    因为大顺的统治水平,绝不可能直达每一个农户,而且村社制度、种姓制度这些东西,大顺搞起来也麻烦。

    所以在牛二看来,这种明确所有权、批量制造地主的方式,就是对大顺而言最合适的办法。

    农民原本也要交税,而且因为包税制和层层分包制的存在,他们的赋税并不低。

    现在无非也就是换了个皮,把农民要交的税,在名目上换成了地主的租子。对农民而言,区别不大,甚至可能比之前的负担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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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减少了中间环节,虽然还有一个中间商。但比起来传说中原本柴明达尔制下的8层中间商制,肯定还是减轻了百姓负担的。

    8层中间商,政府能收到的钱还是那么多,下面承担了多少税赋,那就天知道了。

    那还不如直接搞一层承包商,大顺直接在孟加拉,创造几千户拥有几万亩土地的地主。

    由他们,作为大顺在孟加拉统治的基层支柱力量,瓦解掉原本的旧势力、旧贵族的影响。

    形成一种殖民政府——县衙——地主——永佃农的减少中间环节的垂直结构。

    大顺在税收上,也只和这些创造出来的地主打交道,不和下面的农民、村社打交道。

    这样做,是有显而易见的好处的。

    政治上,可以将旧的上层势力一扫而空。

    这一点,大顺是不需要犹豫的,因为大顺不是英国,可以用在孟加拉的兵力,不需要任何形式的对旧上层的妥协。

    同时,大顺也不缺基层官员,因为大顺有大批的实学毕业的学生,他们又不可能参加科举,直接搞科举形式的殖民地官员选拔,也丝毫不缺人。

    无非就是考试内容,和科举不同而已。

    大顺如果在明末,有现在的实力,自然也不会妥协太多的。现在到了外面,实力强劲,自可以选择不妥协。

    而原本下层附庸者身份的人,跃升为永久的地主,他们的这些权力、利益,是源于殖民政府的,他们当然会坚定地站在大顺这边。

    同时,减少了中间商,对于农民而言,也是一种仁政,他们也会认可大顺的统治。

    税收上,这种形式,丝毫不会影响原本的税收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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